求婚,提亲,订婚,订酒店,领证,办婚礼,蜜月。
我和我老公是这个顺序的。
18年12月求婚,19年1月底双方父母商量彩礼订婚期,19年2月婚房开始装修,19年5月中旬订酒店排练婚礼,19年6月22日领证,19年6月24日办婚礼,19年7月15日蜜月。
基本上就是求婚完双方父母商量详细事宜,我们的婚礼是父母帮忙安排的,我们不迷信所以不看什么黄道吉日,随便选一天就领证了,蜜月是筹划了大概半个月然后去玩了十天。
如果是家里人介绍的婚姻,那么一般情况下,只要男女双方相处和谐,家里人都是会同意这段婚姻的。
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你应该先跟女友求婚,得到她的同意后,让媒人上门提亲,再提过亲之后由双方父母商洽订婚一事。
等订婚结束之后,在一段时间内,双方家长就可以慢慢的商洽结婚的日子了。
一般来说,如果你们已经谈了较长的一段时间,类似于1~2年,那么定完婚之后,就可以开始筹备结婚事宜了,毕竟结婚前的准备工作都要半年左右的时间(长短都有,这是中间值。
)如果你们谈恋爱几个月就订婚了,那么可以过上1年左右再结婚。
不过这都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
还有就是:如果你们是相亲认识的,提亲的时候记得带上媒人。
如果你们是自己认识的,那么就要父母亲双双上门提亲(这样显得重视)。
该说什么话,该带什么礼品上女方家。
这可以让你的父母去亲戚朋友那里打听一下,你们那里的风俗习惯。
主要还是和身边的结过婚的朋友多沟通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订婚的过程有订立婚抄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男方在出门下聘之前,先取纳聘的大小饼各一和祭拜祖先,请祖先保佑婚姻幸福,带着6礼或12礼准备去新娘家下聘,鸣炮后由双数人乘坐双数车出发。
女方要在大门梁上挂上红布条或八仙彩讨吉利,男方到女方家前要先鸣炮告知,要听到女方鸣炮回应后才能继续前进。
扩展资料:
订婚在法律上是属于一种契约行为, 这是一种身分契约。此身分契约具有几点特性:
1、婚约的订立不得代理,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亦即,婚约必须男女双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
2、具有法定的订婚能力者, 才能从百事订婚行为。法律上对於订婚 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龄为标准:男满十七岁,女满十五岁即具订婚能力。
若违反此规定而订立婚约者, 此婚约并非无效,只是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度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因为,不满二十岁之未成年人,其婚约须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婚约不得强制执行。婚约固然应该遵守,但也应遵照男女双方当事者的意愿。若有一方不能够履行时,不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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