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答应。买个1万的戒指,其他的可以省!!
大家答的我都不满意。楼主看看我的回答吧――
男朋友是现实主义者,而且属于悲观者,凡事都容易退缩。当然是跟他从小的环境有关。而你是浪漫主义者,你渴望男朋友为了你准备求婚,这是爱情的独占性,可以说你们两个人都没有错,但是你们两个到底有没有三观的分歧呢?这很重要哦!
看金钱,对方太省,你大手大脚,可能你们婚后经常为此吵架。特别是生活本来就是有高有低有起有伏的,遇到不顺心的时候怎么办?你能逼迫自己节约适应对方吗?他能为了你尽可能来点创意或惊喜满足你吗?这是金钱观。
看感情,虽然你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但跟结婚还是不同的。是他听你的还是你听他的,总有一个要妥协的多一些。如果你真的是年龄大了,耽误不起了,这个男人好歹工作稳定忠厚老实没什么花花肠子,比较顾家负责任,你还能管得住他,那你们真的可以结婚,不去在意这些。但是如果你还有的挑选,可以再认认真真的选一个真心为你,改变自己的坏毛病(比如小气的人,为了你大方的,比如闷骚的人,为了你开朗逗你笑的),这才是真爱。注重对方的感受并尊重对方,不希望对方受一点点委屈,即使真的受了委屈,也一定要想办法弥补的那种感觉。爱情一旦无原则的迁就,婚姻也就变成凑合了。
看后期表现,好好想想你要找个什么样的终生伴侣,自己喜欢就算是酸萝卜,你也酸的爽!自己不喜欢,就变成一缸子咸菜,遭人嫌弃。
总结一下,我爱你我可以包容你,前提是你值得我去爱。你爱我你也可以为我改变,前提是我值得你爱。而不是你们俩都嫌麻烦,懒得换人,就变成怨偶一对了。生命就这一次,何不潇洒一点,天涯何处无芳草,两条腿的男人满地跑!一位相亲无数的姐姐的肺腑之言!
真诚答复,谢谢采纳!采纳后祝爱情顺利!皆大欢喜!
你的想法很让人感动,但是我觉得你不能再这样做了,让他自己去解决,给他点压力也好,一个男人不能老是依靠女人生活,这样的日子会有什么意思?。
首先恋爱期间互赠的礼品属于自愿范围,因为是拿个人财产负担,所以不认定为同居财产。同样地,婚戒也属于个人自愿负担部分,照样不能以同居财产的认定主张返还。不过实践中接纳婚戒后分手需要返还:1、婚戒价值较大,可以视为彩礼,对方主张返还的,需要积极配合返还。实际中,男女恋爱同居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并且价值较高的贵重物品,一般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了可以要求返还。2、求婚时送的戒指,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不能继续达成结婚时应返还。实际上,如果分手是因为送戒指方反悔,此时受赠与方虽然说无过错,但从法律上讲,因为赠与时以结婚为目的仍未成立,所以受赠与方仍应返还戒指。当然,如果双方后面登记结婚,那么该戒指属婚前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比如男送女,那戒指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男女恋爱同居期间,如果是以房产、车子等求婚的,那么后面没结成合法夫妻的,其实也需要按照这个规则予以返还车子和房产等。
我觉得这种事情是应该答应的呀,因为对于相处了5年的男朋友来说,时间已经不短了,因为往往有些人处了一年或者是几个月,两个人就没有办法相处了,所以我觉得你们两个人的感情还是非常的好的,可能已经从爱情变成了亲情,所以我觉得即便是你们两个人暂时没有钱买求婚戒指,也是应该答应这件事情的。
而且我觉得对于面包和爱情这种事情,应该是先有爱情,然后两个人一起携手去赚的面包,但是往往一些女孩子选择嫁入豪门,他们想要先拥有好的物质条件,也就是先拥有面包,但是往往这种现拥有面包的生活环境是没有办法更好地去培养自己的感情的,所以我觉得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了以后,就会有一入豪门深似海的感觉。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相处了5年的男朋友向你求婚,虽然没有戒指,但是你还是应该答应的,因为在爱情里边并不是意味着有钱,有信物才是能够得到幸福的,只要这个人是真正爱你的真正的对你好的,那么你就应该答应,但是如果他这5年里对你并不是很好,现在又吝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431373332啬于钱财,不花钱给你买戒指的话,你就不要答应了。
而且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应该分情况的,就比如说一个人兜里有100块钱,但是他给你花100块钱,这种就是对于你的爱,但是如果一个人兜里有1万块钱,但是他只给你花100块钱,我觉得这个就不是爱了,因为我觉得一个爱你的男人不一定会为你花钱,但是一个不爱你的男人就一定不会给你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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